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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王雪)初冬,走进巴中经开区兴文街道红花村,村道平整洁净,一些村民一边玩着康乐设施一边聊着家长里短,不远处的美丽乡村主题墙绘为村里增色不少。
乡村之美,美在和谐;民风之正,正在村规。红花村党支部副书记李建国介绍,过去村里杂物乱堆乱放,破旧房子无人打理,邻里时有摩擦发生,现在的变化源于村里大力推行的村规民约制度。
近年来,红花村围绕乡风文明、美丽新农村建设制定村规民约,并组织召开全体村民大会,结合意见修改村规民约;表决通过后积极入户进行推广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的认知度、知晓度、遵守度。
“为持续推动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村一直不断推进和完善村规民约。”李建国介绍,今年4月,村里对村规民约进行了修订,包括提倡勤俭节约、森林防火、爱护环境、积极参与村里的各类活动等10条规定。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实施后,村委干部通过大会小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在村里广泛宣传。
如今,走在村里,不仅路平了、垃圾少了,而且随处可见各种“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宣传标语以及文明行为等温馨提示牌,不少村民表示村里的环境干净、舒适了不少。如今,遵守村规民约已成为红花村每一位村民的自觉行动,大家正努力共建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