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南江县南江镇下河街298号计生服务站综合楼居民王芝香打进“阳光政务”热线电话反映:“298号综合楼地下室及1-4层楼于2007年公开拍卖,南江县方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后今年开始改建,乱打横梁,傍楼修建人行道,在综合楼前面的化粪池上建房,17户住户担心存在安全隐患。”市纠风办高度重视,将其列为督办件。10月30日,市规划和建设局迅速组成督办小组赶赴南江县现场调查处理。
今年7月,方园房产公司改建298号计生服务站综合楼1-4层楼并完善周边市政公益设施时,该幢楼住户王芝香等向南江县规划和建设局反映改建1-4层楼影响整栋楼的安全。南江县规划和建设局领导多次到现场调查处理,并于7月22日提出了5点整改意见,住户和方园房地产开发公司未达成一致意见。10月15日,南江县规划和建设局进一步细化了整改方案,经协调,获得了双方的认可。10月28日,计生服务站综合楼居民认为施工方未按县规划和建设局整改方案施工,遂阻挡施工。10月29日,王芝香向“阳光政务”热线投诉。
督办组一行现场踏勘南江县计生服务站综合楼一至四楼改建和楼前人行道建设工程现场,查阅开发设计相关资料,召集南江县规划和建设局、住户代表(包括反映人王芝香)、方园开发公司负责人和设计单位负责人协调处理,提出了处理意见:南江县规划和建设局组成专门工作小组落实专人解决此事,11月15日前将处理结果上报市规划和建设局。修建房屋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控详的要求,化粪池上规划建房必须要有相关的法定依据。房屋改建若改变使用性质按程序报批。新建建筑必须与综合楼主体结构脱开,确保综合楼地基基础安全。
督办组协调处理后,王芝香等住户表示满意。(本报记者 苟中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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