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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平昌县工商局接笔山镇千秋社区天池村苟兴柱投诉称,今年4月27日,他在笔山镇千秋大坝村毛某处购页岩砖26500匹,运回后发现页岩砖属欠火砖,存在质量问题。5月5日,他请平昌县技术监督局进行现场抽样送检,检验结论为该批页岩砖为“不合格砖”,随后多次与砖厂老板交涉未果,请求工商部门处理。
接诉后,平昌县工商局执法人员迅速前往调查,发现苟兴柱投诉事实属实,在执法人员多次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毛某退还苟兴柱购砖现金5000元,赔偿苟兴柱经济损失500元。同时,平昌工商局对毛某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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