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以来,通江县多次组成督查组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目前,共从17个县级部门中抽调32人,对46个乡镇的1088户全倒重建户的重建工作进行了督查,化解矛盾200余起,调处纠纷62起;针对重建资金不足部分协调贷款230万元、亲友互借300余万元、社会捐赠70万元;因质量不达标的12处重建房,勒令返工重建。督查发现所有重建资金全部按规定兑现到农户。
该县灾后农房重建督查由县行政效能办牵头,县纪委、县监察局、县目督办、县民政局等多个部门和乡镇参加。督查分成5个工作小组:重建规划督查组,由县发改委、县规划和建设局、县国土局和相关乡镇等组成,主要督查重建规划是否编制,编制是否科学,规划是否落实等;重建进度督查组,由县民政局和相关乡镇组成,主要督查农房重建进度,并为农户出谋划策,合理安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重建任务;重建质量督查组,由县规划和建设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经商委和乡镇组成,主要督查重建中的建材质量、房屋建设质量;重建保障督查组,由县监察局、县公安局、辖区派出所和乡镇组成,主要督查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矛盾纠纷调处和建材保障情况等;重建资金监管组,由县财政局、县信用联社和乡镇组成,主要督查资金的分配、监管和协调不足资金部分。整个督查工作采取户户见面、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分类处理,对实施进度缓慢的,销售不合格建材、违规使用资金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实行效能问责,对违纪的一律顶格处罚,对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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