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17时58分,通江县公安局接到麻石镇麻石中学一教师报警,两名初中一年级学生遭到一蒙面人持刀抢劫,一名学生受轻伤,另一名学生被捅了数十刀倒在离学校30余米远的田中,生命垂危。
接到报警后,麻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抢救,并开展初期的侦查工作。通江县公安局迅速安排刑警和技术人员赶赴案发现场侦查。
经过初步调查,受轻伤学生名叫向某,受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学生吴某,均系麻石中学初一学生。办案民警从受伤学生向某口中了解到:当天下午17时10分左右,他和吴某在校外遭到一身穿黑衣服,前额头发染成黄色、两鬓染成绿色的蒙面人持刀抢劫。当办案民警准备提取受伤学生向某沾有血迹的衣物时,却找不到了,向某的父亲称可能是当时情况紧急,将衣物弄丢了。
11月3日,开展调查走访的民警共调查符合向某所描述体貌特征的7人,但均不具备作案时间和作案条件。
3日下午,办案民警通过对学校师生的调查走访了解到,向某在案发当天下午15点左右返校后,曾向班主任老师开口借40元钱,手上还拿着一把水果刀。班主任老师未借钱给他,并追问向某手上的刀从何而来。民警走访时还得知案发当天下午向某先后对两名学生说“捡到一个手机,一起去校外把手机卖了分钱”而被拒绝;该校一位实习老师在案发当天丢失了一把水果刀,其特征和向某手上拿的水果刀特征一致。负责现场勘查的民警还发现,3日凌晨0点20分和2点10分左右,向某的父亲在学校附近出现过。办案民警综合分析这些信息后认为向某具有作案嫌疑。
通过正面教育和宣讲政策,向某的父亲承认:当天案发后,他看见儿子身上的衣服有血,便怀疑可能是儿子作案,但儿子并未承认。在送儿子去医院检查途中,他在县城城南铁索桥上将儿子的血衣扔进了河里。
办案民警随后加大了对向某的讯问力度。据向某交待:黄头发蒙面人是他编造的,而作案人就是他自己。10月下旬,他在校外一文具店老板处借了20元钱,家里给了他20元让他还钱,但他不但没还,还将家里给的20元钱用光。为了向父亲证明钱放在班主任处,11月2日下午,向某在向班主任老师借钱未果的情况下,产生了以捡到手机为名骗同学到校外实施抢劫的恶念,先后骗了三名同学,但前两名同学均未上当,第三名同学便是吴某,向某在吴某身上抢得现金82.5元。其后,办案民警在向某家的柜子下找到了被抢的钱包和82.5元现金,在离案发现场约200米处找到了作案所用的水果刀,在县城城南铁索桥下找到了血衣。犯罪嫌疑人向某因不满14岁,现已交由家长严加看管,其父因涉嫌毁灭证据,已被刑事拘留。
(本报记者 刘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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