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在山西运城务工的南江县168名农民工如愿领到了210.58万元拖欠工资。至此,一起劳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7月7日晚上10时20分,山西运城市委的加急电报和南江县蜀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秦公司)的求援信送到南江县委,来信说“南江农民工与用工方发生纠纷,打架斗殴……”情况紧急,刻不容缓,南江县委连夜召开会议,由县群众工作局局长、总工会主席罗鸿宾挂帅,司法、劳动、就业、规划和建设、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调查组星夜赶赴山西。
7月8日上午,调查组抵达西安市蜀秦公司驻地调查。事件的起因是:“5.12”汶川地震后,在山西运城市承建“汇景名园”1号楼工程的蜀秦公司要求发包方山西省运城市新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康公司),支付60万元用于南江民工生活费和部分人员返家路费,在4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引发了民工的不满情绪。特别是新康公司单方违反运城市总工会协调达成的蜀秦公司复工后支付工程款170万元的协议,蜀秦公司按要求全面复工,而新康公司却只愿支付18万,终使矛盾激化。
10月13日,调查组不顾连日奔波劳顿,带着慰问品深入南江农民工住处逐一看望慰问,座谈调查,进行思想疏导,稳定民工情绪。同时调查组主动向运城市总工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到当地公安、劳动、信访等部门征求意见。14日,调查组会同运城市政府工作组和企业负责人坦诚交换意见,形成共识,正式签订了《汇景名园1号楼工程纠纷问题处理意见》和《汇景名园1号楼工程结算意见》并成立了工程联合清算小组,委托其全权处理善后事宜。
调查组通过16次与运城市工作组交换意见,5次与蜀秦公司和新康公司协调,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原签合同未完工程差价按4:6比例由蜀秦、新康公司各自承担,南江186名农民工工资由新康公司汇入运城市劳动局帐户,并转南江县劳动局监督支付。(岳辅邦 蒲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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