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冯一鸣 秦和平
按规定,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给农民颁发《林权证》只能收取工本费5元,各地也不得采取农村“一事一议”筹措林改工作经费;然而在巴州区尹家乡下苏村,村民办一个林权证却收取了15元。对此,该村村民质疑,为何办个《林权证》收取15元?9月9日,本报记者专程前往该村进行实地调查。
群众反映:办理林权证收了15元
近日,本报陆续接到巴州区尹家乡下苏村村民电话反映“相邻的乡镇办个林权证都只收5元工本费,而我们村的干部却收了15元,如不缴纳就领取不到水稻直补款,为什么在执行的政策中和相邻乡镇就不一样呢?村干部这样收取费用是否合理?希望本报给予关注。”
“我们村交的15元,而本乡四村和花丛、镇庙等乡镇的村民办林权证才交5元;大家对相关政策也不了解,村干部说收好多就是好多,如果不交林权证费用也就开据不了水稻直补款领取通知单。”9日上午,记者在该乡下苏村4组采访时,一姓靳的村民气愤的对记者说。当地群众听说有记者采访,也陆续赶到靳姓村民家中。另一村民则告诉记者“我和儿子两个户头共交了30元,是到尹家乡场镇交给村干部的,交了后村主任才给我开的直补资金领取通知书。”九组姓朱的村民也说“我家也交的15元,连收据都没出具一个。现在好多费用我们具体又不知道该交多少,喊我们交就只有交〉”
在记者采访中部分村民表示,尹家乡下苏村个别村组一年很难召开一次村民会议,国家相关政策也难以了解,包括部分村民到目前也不知道办理林权证和领取水稻良种推广补贴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事儿。“其实,15元钱对大多数家庭来说也算不了什么,但是,作为村组干部要收取就得有名目,提供收取费用的合法合理性,在政策允许下我们该交就交,怎么可以这样来蒙大家呢?。”
村干部:多收10元是为了提取工作经费
尹家乡下苏村辖9个村民小组,共583户,林地面积2395.5亩。该村共三名村组干部,正副村主任和一名计生专干分别兼任9个村民小组长。随后记者到尹家乡场镇找到了下苏村村干部,村主任张贤昌表示“目前只是收取了全村部分村民15元费用,其中5元是林权证工本费,另10元是提取的工作经费,在收取时,我们是召开了村民委员会研究的了的。”村文书廖周付解释说,由于林改工作量大,需要外业勘界,填表造册等工作,村组干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请社员参与,他们参与其中就要产生工作经费,3村村债务早已赤字,所以只好在老百姓头上收取。
据记者查证,在林权证办理中,截至9月28日,该村共收取195户工作经费,其中支出务工经费700元。“8月28日,我们接到尹家乡政府通知,要求我们退还老百姓,目前已经陆续退还了,其余没有退还到位的,我们下来也将送到农户手中。”
乡政府:9月10日前必须退还老百姓
“早在6月22日,我们乡就召开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培训专题会,对村干部进行了培训,宣讲了林改政策、并明确了林权证只能收取工本费5元的规定。7月13日收到区政府下发的《关于推进我区集体林权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后,7月16日,我们也及时发放到各村组干部手中,并做了政策宣讲。”尹家乡林业站站长李建明确的说。
“我们乡政府是8月28号接到巴州区纪委的通知,说尹家乡下苏村有村民向市纪委《阳光政务》热线反映多收取林权证工本费问题,当天乡政府就组织相关人员到该村查实,经核实,老百姓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我们对该村村组干部给予了严厉批评,并要求他们把多收的款如数退还给农户,由于正值农忙目前已退还了部分,其余的将在9月10前全部退还到位;同时下步将进一步做好群众的政策宣传,确保政策公开透明。”该乡政府分管林业的乡干部刘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