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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晓军参加完高考后,闲着等分数闷得慌,便和另一个同学在巴城江北滨河路麻柳湾段摆了个小摊卖小玩意。没过几天,城管来干涉了几次,说他们“不好管理”。城管说的“不好管理”,应该主要是指不好取缔和处罚。管理摆小摊者,是城管一直以来的工作。但问题是,一些学生趁学校放假在停车场、小区摆卖些小玩意,既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又不影响居民生活,相反还方便了大家,为什么非要取缔和处罚呢?
当然,这些摆摊者,多数没有执照。但是,让这些偶尔摆摆小摊,甚至摆摊不为钱而为找乐趣办执照,本身就是不够现实的。一方面,办理执照的手续太过繁琐。另一方面,即使可以办工商营业执照,在目前情况下,也不大可能将营业地点定为“流动”。现在,不仅外来人员有摆摊谋生的需求,连学生、工薪簇都爱上了假期、下班练摊,如果城管部门不更新观念,恐怕他们的工作量会更大,面对的对象将越来越难“不好管理”。
不客气地说,城管管理流动小摊,做了太多无用功。比如很多小贩被驱逐后,等城管一离开马上又杀回来,让城管与他们玩“猫捉老鼠”游戏。那些老实巴交的外来人员,确实比较好“管理”,但城管对他们进行的管理,大多对社会并没有起到积极作用,甚至让执法沦为形式或“执法经济”。 或许,觉得学生摆摊“不好管理”,主要是因为他们比较文明,让执法不容易显得正当,“城管执法秘笈”难有用武之地。如果这样,学生摆摊的“不好管理”或许是好事,能“无心插柳”促进城管部门反思,促成城市管理思路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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