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必须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和谐进步。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必须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加大投入,创新机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我省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改革开放30年来,我省农村面貌虽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与城市相比,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依然滞后,上学难、看病难、饮水难、行路难、养老难等已成为影响农村生产、农民生活的“拦路虎”。尽快改变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状况,既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更是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现实要求。
促进农村社会和谐进步,要大力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农民的素质如何,直接影响着农业劳动生产率,影响着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农村社会和谐,文化建设是关键。要加强县、乡、村三级文化设施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集市、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农民思想文化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完善和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巩固“两基”成果,让每个农村孩子都上得起学。要实施农村职业教育攻坚,加快实现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大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促进农村社会和谐进步,要加快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着力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关系着群众的生老病死,是人民群众面临风险的避风港、应对危机的保护伞。对四川这样一个农业大省而言,尽快构建起让农民群众安心、放心的社会保障安全网,任务尤为艰巨。要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要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受灾群众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要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加大对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促进农村社会和谐进步,要完善农业农村防灾减灾体系,提高灾害应急能力和农民防灾避灾自救能力。针对农村自然灾害多、防灾抗灾力量弱的实际,必须把防灾减灾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要坚持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政府社会协同,强化各级政府防灾减灾职责,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防灾减灾预案体系。要加强农村防灾能力建设,健全风险监控、应急处置、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等防灾减灾措施,增强防灾减灾资源整合和协调配合。要普及自然灾害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全面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技能和灾害救助能力,尽量减轻灾害损失。
促进农村社会和谐进步,要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和社会管理,保障农民享受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是农村的活力之源。要深入开展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民主选举实践,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决策实践,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没有农村的和谐稳定,也就没有整个社会的繁荣与发展。我们要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和谐进步,不断开创农村改革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