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兴文镇将干部勤政廉政的知情权、监督权、评判权、问责权交给群众,群众以“勤廉质询”的方式参与决策、监督干部,实现干群互动,双向管理 ,更新了行政理念,强化了监督力量,规范了从政行为,密切了干群关系。
有勇气和胆识接受群众的监督,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应有之义。只要以“蝼蚁之穴,溃浞千里”的忧患之心对待自己的一思一念,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之心对待自己的一言一行,以“夙夜在云、寝食不安”的律己之心对待自己的一职一责,做到心胸坦荡无私,就有勇气直面群众监督,就有胆识接受群众的管理。
群众素质和民主意识是群众监督干部的前提。在传统“规矩”已为基层群众接受的情况下,对群众只有着力宣传其享有的各项监督权利,群众监督工作才能落实。要全面提高群众自身素质,增强其依法进行监督的意识,鼓励和引导群众行使好监督的权利,保护和调动好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的积极性。
有效的载体和手段是群众做好群众监督工作的关键。兴文镇以“勤廉质询”为手段、以“勤廉质询卡”为载体实行群众监督干部成效明显。群众监督干部,就是要在机制上强化制度保障、在方式上凸显群众监督的主体作用、在内容上突出对干部廉洁从政的监督、在程序上注重监督工作的操作性,在结果运用上体现实效性,将监督贯穿全过程。 (本报特约评论员 唐 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