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出台了《巴中市“问事、问人、问责”暂行规定》,要求各地各部门遵照执行。遵照执行,关键在行。
首先,要坚决地行。“三问”是市委工作思路的丰富和发展,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执行力建设、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实施市委重大发展战略的保障措施。
当前,我市正处在爬坡上坎的非常时期,正在行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的非常之事,正需要大家在打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中建立非常之功。非常之时,要有非常之为;非常之事,要尽非常之责;非常之功,要立非常之制。“三问”就是在非常情况下的非常之举,必须果断地行、坚决地行,雷厉风行。
省委明确要求、市委反复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落实“四个特别”的要求,必须开展“三问”,用“三问”的效果检验。
其次,要持久地行。“三问”是一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长期性的举措,是管总的、管用的机制。出台暂行规定,表明了市委严肃认真的态度,折射出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精神。“暂行”绝对不是暂时之行、短暂之行、眼前之行,而是暂时按此执行,并在执行中加以完善,进而执行得更好。所以,“三问”绝不能刮一阵风,绝不能龙起头蛇收尾,绝不能走形式、装样子、搞应付,必须经常问、长期问、问到底。
同时,要深入地行。坚持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确保事事必问、件件落实,层层必问、级级落实,人人必问、个个落实,确保“三问”中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追究到位。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三问”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充分依靠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力量,加强对“三问”落实情况的监督。对应问而不问的,一经发现,要从严追究责任,绝不搞下不为例。
“三问”暂行规定,遵照没有、执行没有,关键在行、行就要问。要问出压力、问出干劲、问出激情、问出绩效,问出全市上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给全市人民创造更多的福祉,带来更多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