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恩阳区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机构召开第一次社区矫正奖惩评审会议,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谢某提请收监事宜进行评审,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奖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准确适用社区矫正法律法规。
谢某因保外就医被区人民法院判决其暂予监外执行,但因其无保证人,又不能在规定的时间找到新的保证人,违反了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提出收监执行建议。此案经过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评审会议一致认为,谢某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应当向区人民法院提请撤销暂予监外执行并收监执行,根据《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决定向区人民法院提请撤销暂予监外执行并收监执行。
恩阳区社区矫正机构评审会议主要负责研究社区矫正重大奖惩事项,审议给予社区矫正对象警告、向公安机关提出治安管理处罚建议、对原判法院宣告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提出撤销缓刑建议、向决定或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机关提出收监执行建议、向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评审委员会提请审核奖惩事项、讨论决定本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其他奖惩事项等。
“社区矫正评审会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监管,维护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权威性,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发展。”恩阳区司法局负责人表示。(莫丹 谌捷)
0